热点栏目
在线咨询
联系我们
您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品牌服务>>医疗纠纷>>正文

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组成员回避

来源:广东医疗纠纷网 | 作者:唐雪榕 | 时间:2017/8/21

欢迎您访问唐雪榕律师网站,很高兴能为您服务,如果您有任何有关法律方面的难题,都可以来电咨询,我的手机号码:13560308603!祝您生活愉快!

  在案件的诉讼中,需要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,以及医疗事故的等级作出鉴定。该鉴定由鉴定组或鉴定委员会作出。

 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回避,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:

  (一)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;

  (二)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;

  (三)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