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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出院要开哪些证明,赔偿责任怎么划分

来源:广东医疗纠纷网 | 作者:唐雪榕 | 时间:2016/10/20

发生车祸后,如果伤者情况严重,可以住院治疗。车祸的情况如何,需要医院开证明,也需要划分赔偿责任。那么,车祸出院要开哪些证明,赔偿责任怎么划分呢?下面,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。

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证明:

1.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;

2.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;

(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)

3.出院后休息时间;

(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)

4.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,如取内固定物;

(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)

5.出院后需加强营养。

(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)

赔偿责任划分:

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 第七十六条

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;不足的部分,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: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